第十一届全国少儿小提琴展演章程
一、 展演宗旨
本届展演活动以普及音乐艺术教育、提高少年儿童艺术素质为目的,为我国小提琴教育家、演奏家、作曲家提供艺术交流和教学研讨平台,为广大勤奋学习小提琴的少年儿童提供展现艺术才华的机会和舞台,营造互相学习的和谐环境氛围,进一步推动我国少儿小提琴教学和演奏水平的发展。
二、主办单位:中国音乐家协会少儿小提琴教育学会
三、承办单位:广东小提琴教育学会
四、协办单位:(待定)
五、展演时间:2014年8月21--26日
六、展演地点:东莞市(详细地址另行通知)
七、展演组别及曲目演奏时间
选手按年龄段分组独奏展演,必须按规定时间演奏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,若乐曲超过规定时间可节选其中章节演奏,由主教老师安排选手演奏的两首乐曲在规定时间内各占多少时间,如果只演一首乐曲扣分40%。
1.幼童A组: 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,演奏时间5分钟;
2.幼童B组: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5分钟;
3.小童A组: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6分钟。
4.小童B组: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6分钟。
5.中童A组: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7分钟。
6.中童B组: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7分钟。
7.大童A组: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8分钟。
8.大童B组: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8分钟。
9.少年A组:199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10分钟。
10.少年B组:1995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,演奏时间12分钟。
八、展演形式与评判原则
1.展演只进行一轮。提倡演奏新作品,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演奏完,如果超出演奏规定时间,评委会有权叫停,但不影响参赛者成绩。演奏一律背谱,不用伴奏。颁奖音乐会须伴奏演出,钢琴伴奏由大会免费提供,也可选手自带伴奏,费用自理。
2.选手以抽签号按顺序上场演奏。赛务组不向评委出示选手任何背景材料。抽签号由选手在比赛报到时现场抽签决定,选手演奏时间及报到时间由赛务组预前用电脑随机排列并提前公布。
3.评判标准以艺术性与技巧性为依据。包括音准、节奏、发音、演奏技术及乐曲的感受理解与表达、演奏的完整性和表演的信心。
4.计分办法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余分值的总和(两头去掉多少个最高分及最低分由组委会审批决定)。计分与成绩统计由组委会派专职人员执行,其他人员不得介入,不得查分。
5.展演公开进行。选手、家长、教师均可入场观看并录音录像,但绝不能使用闪光灯,在选手演奏时所有人必须保持安静,不能走动,更不能在参演者演奏时进出赛场,养成文明观看演奏的习惯。
6.选手、家长、导师要严格遵守《章程》规定,违纪违章者取消展演资格。
九、评判委员会
1.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协办单位组成组织委员会。
2.由组委会聘请约30名我国著名小提琴教育家、演奏家、作曲家组成评委会,评委评分占70%。
3.组委会聘请约30名全国各地有成就的小提琴教育家组成观察委员会,观委会评分占30%。
4.评委、观委对每位演奏选手公正评分,并认真根据选手的演奏情况写评语。
十、奖项设置
1.金奖10% 、银奖20% 、铜奖30%、希望奖40%。
2.每组设中国作品奖1、2、3名。
3.获奖选手颁发奖章、奖状。
十一、收费
1.选手不收报名费。
2.选手、家长、导师在展演期间(6天5晚)的食宿、市内交通、学术讲座、观摩、音乐会等费用由大会统一收取,每人1800元。
3.三星级酒店住宿,一天早、中、晚三餐。
4.由酒店到展演场地有班车往返接送。
十二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6月10日至6月30日.
2、报名要求:选手认真填写本届展演报名表,免冠小一寸彩照两张,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(报到时带身份证原件住宿),汇款回执复印件(包括随同家长的汇款),每参加人员1800元。
3、快递地址:广州市沙河顶先烈东横路64号123房。收件人呂金花,电话13318787475. 赛务办公室负责翁耀斌老师13902221394.
4、银行账号:
十三、其它
1.展演期间举办小提琴教学交流学术活动。
2.展演结束举行获奖选手颁奖音乐会(东莞市玉兰大剧院)。
3.大会送给与会人员一份精美的纪念品和纪念册。
4.大会邀请提琴师傅免费为选手修理提琴。
5.温馨提示:要求与会人员在当地购买旅游保险。
6、请在广东小提琴教育学会网站www.gdviolin.com浏览比赛有关信息。
中国音乐家协会少儿小提琴教育学会